本次采购**九座,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询价物资报价清单》,附件1清单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采购方式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n)。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人员签署报价文件的情形,不适用于代理商授权。
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设备清单、同类升降**供货业绩证明、供应物资质量检测报告至少1份。
5.本次询比包含**钢结构制造、升降机构成套、电气集成、现场安装调试全流程工作,****工厂全过程质量管控,故仅接受生产厂家参与报价,不接受代理商。
四、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具有合同关系的**方对应的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2、要求报价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询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五、质量要求
询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视物资供应情况,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到生产地或进场进行质量抽检,抽检费用由卖方负担。卖方应予协助并提供工作便利。卖方需同意买****公司在施工现场按随机取样进行质量检验;若质量检验不合格须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卖方负责;如复检不合格按退货处理,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理。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其中塔体质保15年,其余零部件质保5年。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当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实际结算以对应项目的结算周期为准),买卖双方对账结算完后,出卖人需提供签收单、盖鲜章的材质书等资料,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如遇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按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执行。
2、付款条款及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合同签订完成后,货到现场签收无误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该批货金额的30%,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至该批货金额的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整体工程验收完成后一年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返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塔身15年质保期内,如发生制造质量缺陷,卖方仍应承担免费维修更换责任,不以质保金返还为限。
3、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过磅交货。货物到场后3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接线、调试、验收。
交货地点:**省**市**县**综合保税区
收货人:杜立卫 177 1322 7865
七、评审方法
7.1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完成报价上传仅代表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完成。
7.2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做无效响应处理:
(1)非生产厂家参与报价;
(2)未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生产设备清单、质量检测报告等关键响应资料;
(3)报价文件未加盖公章、签字不全;
(4)报价不满足技术规格书实质性要求;
(5)报价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价格;
(6)被列入中国铁建**方风险警示名录;
(7)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包件报价;
(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 120 天要求;
(9)未提供同类升降**供货业绩证明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八、报价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请贵单位看到公告后于2026年10月13日10:00前通过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n/)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供应商报价表、授权委托书、质量承诺书、优惠折让承诺书)的上传。
报价文件有效期 120 天,自报价截止之日起计算。
九、询价单位信息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东路15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宗贤 187****1432
监督电话(座机):029-****8210
附件1
| 《询价物资报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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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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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件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 标准 |
计量单位 |
询价数量 |
出厂单价(含税) |
综合费用单价 (含税) |
含税金额(元) |
卸货地址 |
运距(KM) |
| DLSB01 |
格构式升降** |
18.5m |
国家 标准 |
座 |
6 |
**省**市**县**综合保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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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构式升降** |
21.5m |
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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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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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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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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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物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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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人: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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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技术规格书》
1 范围
本技术标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综合保税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的9 座**。未述及的技术细节尚应符合以下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应符合标准如下: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5-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TB 10089-2015 铁路照明设计规范》。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20》 《TB/T2865-1997 铁路升降式投光**技术条件》。
3.1使用地点及范围
3.1.1 ****车站站场室外照明。
3.1.2 灯具选用 200W LED 光源(详见施工图纸),自带镇流及电容补偿,功率因数>0.9。
3.1.3 **高度 21.5 米和 18.5 米。
3.1.4 自带光时控制,亦可就地控制及远程集中控制。
3.2 电气性能
3.3.1 额定值
a.额定工作电压:220V
b.额定绝缘电压:500V
c.额定频率:50Hz
d.额定功率:200W/盏 LED
e.噪声:<55dB(A)(离灯具前、后、左、右、1 米处)
3.3.2 湿态绝缘电阻:用 500V 摇表测量湿态绝缘电阻不小于 2MΩ。
3.3.3 湿态介电强度:能承受交流 50Hz,1500V(有效值)试验电压历时 1min 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3.3.4 防触电保护类别:Ⅰ类
3.3.5 灯具接线方式:三相五线或单相三线制(设专用接地线)
3.3 结构
3.3.1 基本结构:
(1)**应由塔身、升降机构、爬梯、维修平台与护栏、照明灯具及控制系统构成。**塔身底部设防护门。塔体质保期 15 年,其他质保期 5 年。
(2)**及其主要构件应为耐用结构,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应力,电动应力及热应力的材料构成,此材料和电器元件应采用防潮,无自爆,耐火或阻燃产品。
(3)**采用钢质桁架结构,选用的角钢、钢管、钢板等须按照设计并满足国家有关高耸结构及铁塔制造技术等标准,角钢须选用碳素结构钢。
(4)**所有焊接处焊缝应符合标准要求,表面应光滑**,无气孔、焊渣、虚焊及漏焊等缺陷。所用焊条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2 **的所有外露金属表面均应采用热浸镀锌层防护,镀锌层均匀且厚度不小于 120 μm。
3.3.3 生产**前,须按照安装位置的风荷载强度、地基承载力参数等, 对**的截面和地基参数进行核算,保证**的正常、安全运行。提供地基图纸等。
3.3.4 **自带配电箱(配电容补偿装置),塔内的所有配线由生产厂家完成,与室外供电的接口在配电箱进线处。所有配线使用镀锌钢管配线,配线管不得使用绑扎方式,须使用管卡子牢固可靠固定在塔支架上。
3.3.5 **须满足安装地使用环境条件。其环境条件(环境温度、海拔高度、相对湿度、基本风压值、地基承载力参数、污秽等级、雷暴日、覆冰厚度等)参照当地具体情况,须满足**高度及灯具配置、检修人员作业安全的要求。
3.3.6 **结构装配的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塔身高度允许偏差±20mm;
(2)塔身截面尺寸允许偏差±3mm;
(3)塔身安装后塔轴线位移允许偏差±5mm;
(4)塔身垂直允许偏差为塔身高度的 1/1000;
3.3.7 **主体结构紧固件的安装须连接牢固、可靠,各部联接螺栓全部采用防脱、防松热镀锌螺栓联接,应简单统一,规格不小于 M16,强度不低于 4.8,长度依据安装部位所需尺寸选择,采用防盗螺帽连接,且牢固可靠。**组立完成后, 各部联接螺栓须复紧一次,扭紧力矩应符合表一的要求。
表一 螺栓紧固扭矩标准(N.cm)
| 螺栓规格 |
扭矩值 |
螺栓规格 |
扭矩值 |
| M12 |
4000 |
M20 |
10000 |
| M16 |
8000 |
M24 |
25000 |
| M18 |
9000 |
3.3.8 **所有焊接处焊缝应符合标准要求,表面应光滑**,无气孔、焊渣、虚焊及漏焊等缺陷。
3.3.9 在满足最大风荷载强度的条件下,塔身顶部的位移(挠度值)应不大于塔身高度的 1/200,**垂直倾斜度不大于 1‰。
3.3.10 **具备防雷功能。灯具的非带电金属形成整体,通过外壳上的接地螺栓与接地线连接。
3.3.11 灯具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小于 IP65,**其它部分的防护等级应满足露天使用环境的要求。
3.3.12 当地控制箱至灯具供电电缆采用穿热浸锌钢管敷设并固定牢固。
3.3.13 **应设有可靠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10 欧姆。
3.3.14 **基础的型式和尺寸应根据**(桥)安装处的地震烈度、风荷载强度、地质条件及用户提出的具体要求确定,设备供应者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具体安装图样及必要的施工要求(具体应包含:基础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 C20;基础顶部应预埋 M24地脚螺栓,螺栓露出基础高度应不小于 100mm,螺栓的预埋位置偏差不得大于±2mm,基础外露地面不低于 300mm;引入电缆预埋钢管的位置及规格等)。
3.3.15 **的室外控制开关箱应采用不锈钢防雨型箱体,控制线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 IP55,箱体不锈钢钢板材厚度≥2mm,并对其表面作喷塑处理。
3.4 升降系统
3.4.1 投光灯灯座采用既可电动、又可手动的升降方式, 灯座的电动升降速度不小于 3m/min。维修时灯盘可降至距地面 1.5m 处,灯座上应设置三套防止突发事故的钢索断绳保险锁定装置和防止灯盘在下降过程中摆动的橡胶定位轮装置。灯盘下方设置视频监控盘,视频监控盘与灯盘升降系统为一套。
3.4.2 **驱动机构采用电动机与减速机组成,根据配重及活动灯盘受力平衡,驱动机驱动钢丝绳运动,钢丝绳应采取限位措施,具有防旋转功能。卷扬钢丝绳采用高柔性不锈钢钢丝绳,要求设计安全系数不小于 8。
3.4.3 灯具进行维护时的工作应在地面完成。
3.4.4 灯盘到达使用位置时必须可靠的定位,将灯盘可靠地落在挂钩上,牵引钢丝绳卸载,且定位系统所需的维护量应接近于零。投光**应设计有防灯盘冲顶的装置。
3.5 控制系统
**控制采用就地控制与远动控制相结合的方式(亦自带光时控制)。**远动控制方式采用有线方式,远方控制系统由安装在信号楼运转室的集中控制箱和安装于**配电箱的控制终端以及控制电缆组成。每个**的控制终端通过站场内布置**控制****联通,通过集中控制箱控制**的开启和关闭。
3.6 避雷保护系统
**的避雷保护系统由避雷针和接地极组成。灯杆主体作为引下线,接地极应符合有关规范。
由买方负责低压电缆敷设至灯具配电箱或空开处,并完成低压电缆头制作及连接。
由卖方完成控制柜内控制、保护的接线图及端子排图及竣工图,(端子排定义均由汉字叙述),经买方审查通过后实施。
由卖方提供安装用地脚螺栓及相关基础图纸。卖方负责灯桥、**及柱灯的安装及接线调试工作。
5.1 设计联络
参见服务清单。
5.2 技术服务
响应人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现场安装的技术指导、现场培训、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三个月试运行期间的服务(由厂家建议)、保证期内的服务在上述现场服务中要求;培训语言为中文;现场验收完成并经采购人批准后,设备将投入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工厂根据所供设备要求提出建议;响应人应提出技术服务的人数、期限、内容及安排。
工厂试验内容及标准应满足有关 IEC、中国国家标准或经响应人确认的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在合同签订前,响应人应提出型式试验及出厂试验的内容、标准及方法由采购人确认。标准定型产品如已完成型式试验,则需提交既有型式试验报告,并须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可不再进行型式试验。
工厂试验的内容及时间应于试验前 3 个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审查及参加出厂试验。响应人有义务在采****工厂试验。
工厂试验完成后,应将试验报告提交采购人,在得到采购人批准后,设备方可出厂发运。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物资/西北公司/****管理部 |
| 发布时间:2026-10-08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10-14 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