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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因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关于审定闽东革命老区高森林火险区****消防队伍建设项目-**县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直接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消防用地
2.项目总用地面积:4003.47㎡
3.建筑占地面积:480.00㎡
4.总建筑面积:2777.37㎡
5.计容建筑面积:2762.34㎡
6.不计容建筑面积:372.80㎡
7.容积率:0.69
8.建筑密度:11.99%
9.绿地率:20%
10.建筑高度与建筑层数:建筑地上五层,高度为21.45m;含地下一层,其中消防水池房层高为3.60m,泵房为4.60m。
11.机动停车位:20个(地上20个,地下0个,其中含两辆消防车位)
12.非机动停车位:97个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公司
监督单位:******局
举报电话:****353
收件地址:******局城乡规划股
邮政编码:355400
公示期:2026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图:闽东革命老区高森林火险区****消防队伍建设项目-**县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