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区 | 所属行业:批发业 |
项目编号:NXTTCG****058
项目名称:****、****幼儿园教育集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最高限价(折扣) |
备注 |
| ****、****幼儿园教育集团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一标段 |
米、面、油类配送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折 |
1.本项目以折扣形式进行报价,并根据实际采购数量×中标报价折扣据实结算; 2.以****委员会官方网站“价格监测”栏发布的“****超市主要商品零售价格”作为参考,查询不到的,参照大中型食材供应商超及**市大型市场零售价格。 |
| ****、****幼儿园教育集团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二标段 |
肉、禽、蛋类等配送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折 |
|
| ****、****幼儿园教育集团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三标段 |
蔬菜、瓜果类等配送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8折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经营期间,中标单位若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或达不到采购人考核要求,采购人将终止合同,按招标评审顺序顺延至第二名供应商承接服务,不再另行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财政厅 ****建设厅 ****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6)《****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7)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商;****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9)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符合《**回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投标人为生产加工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登记。有意投标的供应商须自行拟定登记回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箱),后将盖章的回执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63.com)进行登记,邮件内容里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标段等相关有效信息,对逾期递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投标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登记后发送电子版文件。
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2026年10月29日09点3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区盈华商厦西塔1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长**路湖畔嘉苑福瑞巷158号
联系方式:王晓莉 182****9171
名 称:****幼儿园教育集团
地址:****市**区**北街**巷7号
联系方式:郭龙利 134****3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兴水路绿地21**A区8号商业楼8016室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刚
联系方式:182****9440
代理机构:****
2026 年 10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