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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财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6年6月25日,****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8破申119号《民事裁定书》,受****管理局对龙****公司****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6)闽08破申1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审理本案;2026年7月13日,****法院作出(2026)闽0881破18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以下简称管理人)。 ****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状况,保障破产清算工作顺利推进,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就财务审计专项服务,向社会公开招募财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 一、招募专业中介服务的服务标的及要求 1.****公司开展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即2026年6月25日。 2.根据现有财务账簿资料,****公司的财务收支和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包括或有潜在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和披露,特别关注股东注册资本金是否已经到位,有无抽逃,以及应收账款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以及其他破产相关的审计内容等情况进行核实和披露。 3.审计报告(初稿)在材料移交后一个月内完成并提供。 二、招募要求 (一)关于意向报名单位的要求 1.意向报名单位应为依法设****事务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2.在**省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专职注册会计师,机构及人员具备专业资格、具有审计资质。 3.意向报名单位与被审计对象及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不曾为被审计对象提供过类似服务。 4.接受管理人的审计安排。 (二)报名要求 意向报名单位应当在2026年10月13日前报名,可前往管理人处咨询、了解案情。 报名时应提供:报价函(含税包干总价,包含差旅费、文印费、****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材料递送方式:邮寄或者现场提交。 联系地址:**省**市新****广场1104****事务所,联系人:林律师,联系电话:139****9229。 材料要求:寄送或现场提交时,在封面上注明提交单位名称、内容并盖章密封,信封注明“****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机构参选材料”;逾期递交或材料不全、未密封的,管理人不予受理。 三、评选方式 本次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报名单位的业绩能力、工作方案可行性、报价金额等综合考虑,择优选任并签订委托合同。未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仅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将与其直接进行磋商。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