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公务支出管理平台与物资采购平台建设升级项目咸宁市城发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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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公务支出管理平台与物资采购平台建设升级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市本级公务支出管理平台与物资采购平台建设升级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公务支出管理平台与物资采购平台建设升级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6(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市本级公务支出管理平台与物资采购平台建设升级项目,是落实**市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重点任务,需在已建成上线的市本级公务支出与物资采购平台基础上拓展各县(市、区)业务节点,实现市、县两级财政业务纵向贯通、数据互通。
****为本市公务支出、物资采购平台原始开发单位,独家掌握平台底层源码、财政对接接口、电子凭证验签算法、预算指标同步规则等本地化定制专有技术,相关业务规范为**财政专属定制,未对外授权。第三方厂商无法匹配平台专属技术参数,不能实现市县平台无缝互联互通;若更换服务商,将造成预算下发、凭证验签、数据同步、电子档案互通等核心财政业务中断,引发财政数据断层,原有平台建设成果无法复用,将产生重复建设、数据迁移、业务调试等额外成本,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同时本项目有刚性上线时限,竞争性采购叠加新厂商开发适配周期,无法按期完成改革任务;项目承载全市预算、支付、采购、电子会计档案等敏感财政核心数据,原开发单位熟悉系统安全架构与业务逻辑,可保障财政数据安全与业务连续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法定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街道桂花路希望巷 67 号一楼 101 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 09 日至2026年10月 14 日(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http://xncf.****.cn(**城发电子交易平台)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咸****社区贺胜路264号1幢-1至3层
联系方式:15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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