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审批函〔2026〕17号肥西县水务局关于三河镇水毁修复西湖村整村推进安置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
安徽-合肥-肥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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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08403C-202606-0000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6-06-03
,,有效
有效暂无
肥水审批函〔2026〕17号 ****关于**镇水毁修复**村整村推进安置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暂无
肥水审批函〔2026〕17号 ****关于**镇水毁修复**村整村推进安置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 2026-06-03 10:56

****政府:

****于2026年6月3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镇水毁修复**村整村推进安置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代码:****)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91hm2。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91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PDF格式电子版一份)。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