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1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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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活动中心大楼功能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九妇函〔2026〕1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九府发〔202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关于的评审意见》(九绿发评审函〔2026〕28号),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活动中心大楼功能完善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责任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长江大道365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活动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6047㎡,项目主要由室内建筑改造、外立面修缮、室外附属工程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组成:
1.室内建筑改造6047㎡,主要包括室内装修改造、设施设备采购、消防设施建设、局部结构加固、水电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等。
2.建筑外立面修缮面积约4269㎡。
3.室外附属工程改造4235.8㎡,主要包括室外场地改造2910㎡、室外绿化改造590.8㎡、屋面平台改造735㎡及室外给排水、室外强弱电、监控等附属工程。
4.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安防系统、标识导视系统并采购相关设备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9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935.0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文件要求,请项目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严禁过度绿化、亮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活动中心大楼功能完善项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经审查,本核准表涉及的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可不采用招标方式的规定,核准同意上述事项不采用招标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省公共**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6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