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里界**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五伊路)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服务
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区五里界**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五伊路)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服务(项目编号:****)组织了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评审意见已经采购人确认,现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联合体主体)、**市********公司(联合体成员)
最终报价:合计:50.651万元。项目管理费: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文)标准的79.5%,记为22.109万元。监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中规定的计费标准的67%,记为28.542万元。
服务期:在施工服务期基础上增加 60 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市亚泰工程建设****公司
最终报价:合计:52.07万元。项目管理费: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文)标准的80%,记为22.25万元。监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中规定的计费标准的70%,记为29.82万元。
服务期:在施工服务期基础上增加 60 日历天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最终报价:合计:45.86万元。项目管理费: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文)标准的73%,记为20.30万元。监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中规定的计费标准的60%,记为25.56万元。
服务期:在施工服务期基础上增加 60 日历天
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联系人:郑宇扬、高翔、范巍。联系电话:027-****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