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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0-08
| 项目名称 | **市现代生态养殖设施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寨镇及**口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9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宋春燕 |
| 联系人 | 宋春燕 | 联系电话 | 0631***502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5178.37 | 环保投资(万元) | 2011.87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7-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4 海水养殖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市现代生态养殖设施提升项目,选址于**市**寨镇、**口镇,总占地面积560.0499公顷。项目主要对现有养殖池开展生态化升级改造与综合治理,并进行基础设施配套。通过合规市场化方式整体或分区出租运营,引入专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开展车虾、南美虾、海参等海产品养殖,推动养殖设施提档升级、生态保护与水产产业高效协同发展。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用水产生的废水,经排水沟汇集后,排至项目配套污水处理系统,经沉淀、消毒及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优先回用于养殖池补水、工区绿化洒水,剩余达标水规范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养殖池产生的养殖废水,经沉淀池、生物净化池等处理设施处理后,去除水体中的残饵、粪便、悬浮物等污染物,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后,大部分回用于养殖生产,实现水**循环利用,不直接排放至周边海域,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少量无法回用的处理后废水,经检测达标后,按海洋环保相关规定排放。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由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分类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残饵、病残海产品,经集中收集后,采用无害化处理技术(生物发酵、集中焚烧等)处置,严禁随意丢弃至海域,避免污染水体;废旧养殖网具、废旧造礁材料等可回收废弃物,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置,实现**化利用;无法回收的养殖废弃物,经无害化处理后规范处置,实现绿色环保运营。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从源头治理抓起,采用运行高效、低噪型设备,在一些必要的设备(如水泵、风机)上加装消音、隔噪装置,以降低噪声源强度;设备加装减振垫,增加稳定性、减轻振动,减少噪声传播;车辆进入项目区内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划定专门的运输路线和装卸区域,避开敏感时段作业,项目边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对周边环境及人员造成影响。 | ||
| 承诺:**** 宋春燕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宋春燕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