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组织实施“**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及涉案财物共管平台运营服务”项目已完成评审(谈判),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及涉案财物共管平台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年(¥400,000.00元/年)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说明:本项目实行“评标和定标实行分离制度”,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采用“自定法”, 经采购人确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二、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资格性审查情况 | 符合性审查情况 |
| 1 | **** | 399250 | 通过 | 通过 |
| 2 | ******公司 | 399500 | 通过 | 通过 |
| 3 | **市金岭****公司 | 399850 | 通过 | 通过 |
三、项目中标(成交)情况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社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M-7栋2层东B区205-44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399,2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服务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质疑)期限: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答复期限:收到异议(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根据《****委员会关于规范**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及征集文件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人民币(小写):¥6,000.00元。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方式:李工0755-****7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C
联系方式:0755-****8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0755-****8226
****
2026年10月8日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