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新建特箱线项目第二次公示

审批
辽宁-锦州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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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特箱线项目第二次公示
180****1591 发表于 2026-10-08 19:0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特箱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特箱线项目
项目地址:****开发区**路9号厂区北侧空地,空地四至范围:**锦港大街、南至**路,西至岷江街,北至**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6733.92m2,拟建主厂房、辅助用房、空压机房、门卫、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等建(构)筑物,形成1条整箱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杨工
(3) 联系电话:0416-****814
(4)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9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中远海运****公司
(2) 联系人:赵工
(3) 联系电话: 021-****3737
(4) 通讯地址:**市**区民生路600号
(5)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com/s/1mFCtZTTixNvtYHlI1bAuwA 提取码: 9fmd 下载获得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也可向环评单位索要相关信息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