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8日我局拟对G1211吉黑高速**至**段工程建设项目HB1合同段A6工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县**镇保安街
电话:0452-****369
邮编:164800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1211吉黑高速**至**段工程建设项目HB1合同段A6工区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镇福兴屯东南530m处
(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泰信****公司
(五)建设性质:**
(六)工程组成:G1211吉黑高速**至**段工程建设项目HB1合同段A6工区,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福兴屯东南530m处,项目占地面积100000㎡。项目东侧、北侧为空地,西侧、南侧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7000㎡混凝土拌和区,设置混凝土生产线两条,生产商品混凝土58570m3/a;**建筑面积3000㎡钢结构钢筋加工车间1栋,设置钢筋网笼加工线一条及钢筋原料储存区;**占地面积3500㎡浇筑养护区一个,设置1条梁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生产全线122.53公里梁板计3065片;**建筑面积3000㎡钢结构2层工地试验室1栋,建筑面积4616㎡钢结构砂石料库1栋,建筑面积576㎡梁场会议室1栋及建筑面积3000㎡工人生活区一个。冬季采用电取暖,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辅助设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搅拌粉尘和料场粉尘。8个筒仓进料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主要为混凝土搅拌主机投料粉尘,投料口封闭,粉尘经布****搅拌站无组织排放;砂石料库房封闭,物料采取密闭运输,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主要为搅拌机、配料机、风机、泵体等设备运行产发出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安装防震垫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主要为废布袋、混凝土废料和生活垃圾。废布袋在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混凝土及沉淀池沉泥等废料清运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附件:下载G1211吉黑高速**至**段工程建设项目HB1合同段A6工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