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直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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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族自治区**市直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草原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回族自治区**市直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设计文件收悉。经审查及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回族自治区**市直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通过修复**区锦林、长胜等街道及星海镇的退化林与湿地,与区域内其他治理项目协同,共同阻隔毛乌素沙地风沙扩侵,构筑宁蒙边界的“防风阻沙带”。项目是**市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的具体落实,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区域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市**区锦林街道、长胜街道、长城街道、**街道和星海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总规模为642亩,其中:退化林修复300亩,均为退化乔木林修复;退化湿地修复342亩(水生植被恢复32.4亩,湿生植被恢复140.2亩,岸线修复26110.7米[169.4亩])。

(一)退化林修复。采用林冠下更新、补植、卫生伐等方式,选用沙枣、山桃、山杏、刺槐、**杨等乡土树种人工植苗,配套穴状整地、树盘整治、修枝、浇水、清理采伐剩余物、后期管护、有害生物防治、封山禁牧及森林防火等辅助措施,优化林分结构,提升防护林生态防护能力。

(二)退化湿地修复。水生植被恢复:在星海湖湿地公园水系补植睡莲,配套种苗处理、水位调控、除草、越冬管护等措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湿生植被恢复:在高铁站区域栽植紫穗槐、红柳,开展苗木栽植、抚育管护,丰富湿地植被类型,营造鸟类栖息生境。岸线修复:对沙湖大道、浴山潭大道等沿线水系岸坡整理,采用生态木桩护岸,加固岸坡、防治水土流失,构建近自然生态驳岸,恢复湿地水陆生态连通性。

五、计划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年限为2026年-2027年,工期为8个月。

项目管护期2年。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39.00万元,其中:工程费457.33万元,其他费用67.95万元,预备费13.72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431.2万元,自治区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7.8万元。

七、项目管理

(一****草原局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并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避免新增债务,形成债务风险。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

(二)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三)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建设内容或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概算表

2.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

概算表

项目名称:**回族自治区**市直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建设投资构成(万元)

备注

合计

工程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539.00

457.33

81.67


一

工程直接费




457.33

457.33


84.9%

1

退化林修复




30.00

30.00



1.1

退化乔木林修复

亩

300

1000.00

30.00

30.00



2

退化湿地修复




427.33

427.33



2.1

湿生植被恢复

亩

140.2

2200.00

30.84

30.84



2.2

水生植被恢复

亩

32.4

1500.00

4.86

4.86



2.3

岸线修复

米

26110.7

149.99

391.63

391.63



二

其他费用


67.95


67.95

12.6%

1

方案编制费

工程直接费*2.00%

9.15


9.15


2

勘察设计费

工程直接费*3.50%

16.03


16.03


3

工程监理费

工程直接费*2.00%

9.15


9.15


4

控制价编制费

工程直接费*0.60%

2.75


2.75


5

建设管理费

工程直接费*2.85%

13.03


13.03


6

档案编制验收

工程直接费*0.35%

1.60


1.60


7

全过程跟踪审计及

竣工结算审计费

工程直接费*0.8%

3.66


3.66


8

环评费用

工程直接费*0.55%

2.52


2.52


9

财务决算

工程直接费*0.60%

2.75


2.75


10

环评验收

工程直接费*0.45%

2.06


2.06


11

印花税

工程直接费*0.15%

0.69


0.69


12

水土保持方案

工程直接费*0.55%

2.50


2.50


13

水土保持验收

工程直接费*0.45%

2.06


2.06


三

不可预见费


13.72


13.72

2.5%

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工程名称:**回族自治区**市直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其他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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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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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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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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