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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要求,****组织该项目废气设计施工单位及验收单位和检测单位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清溪镇清溪科技路东五街3号4号楼105室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主要从事手机壳和模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手机壳428.57 万件/年,模具100 套/年,本项目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1班,年工作日计300天,年工作2400小时。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08日-2026年11月0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