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生产设备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批)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市政专业)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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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生产设备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批)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市政专业)(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4-440100-04-02-50313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水厂生产设备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批)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市政专业)

2.2 工程建设地点:**市及**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管理所****泵站)、****管理所、西洲水厂、南洲水厂、江村水厂、**水厂、新塘水厂的生产设备系统进行改造,替换老旧及落后的设备设施,保障供水生产的稳定可靠。改造部分涉及的最大管道管径为DN1600。

2.4 最高投标限价:71,130,297.91元,其中施工费:69,903,539.45元;施工图设计费: 1,226,758.46元。

2.5 计划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31日历天,包括:施工图设计工期:35日历天(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竣工工期为396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213个日历天,暂定施工周期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招标范围:

本项****管理所****泵站)、****管理所、西洲水厂、南洲水厂、江村水厂、**水厂、新塘水厂等7个权属单位的生产设备系统进行改造,替换老旧及落后的设备设施,保障供水生产的稳定可靠,共12个子项。改造部分涉及的最大管道管径为直径1600毫米。各子项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管理所鸦岗泵站6台液控止回阀及电动阀门更新改造工程

****管理所下陈泵站6台液控止回阀更新改造工程

****管理所**、丰乐、坭岗3站阀门等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水厂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气动蝶阀更新改造工程

****水厂臭氧-活性炭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水厂排泥水系统6台刮泥机更新改造工程

(七****泵站2台清污机更新改造工程

(八)江村二厂电气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水厂低压配电屏和电源电缆更换工程

(十)丰乐加压站自控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水厂取、送水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

****水厂二期砂滤池、炭滤池CD区及一、二期反应池PLC更新改造工程

2.6.2招标内容:

(一)施工图设计

1.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各报建专业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通过业主审批或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检测方案及预算,编制第三方监测及检测技术要求,编制现状管线保护及迁改方案,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相关单位审批手续,组织施工图阶段及规划部门要求的各专项评审会议,办理本工程引起、设计相关的征询、规划放线验线及规划报建,根据工程需要协助购买地形图,负责完善及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卫生健康“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过程及验收工作,编制材料设备技术要求相关工作,配合业主开展第三方检测监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工作,配合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配合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相关费用已由承包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二)施工总承包

1.实施范围:水厂生产设备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批)市政专业部分的施工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供设备选型、设备更换(拆除、安装、铺设等)、新设备安装、材料拆除及运输、完工验收、设备维护及培训、安全评估及优化、环境恢复及清理、后续跟踪与服务、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量以经审图单位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除部分设备由甲方自行采购,其他设备、材料均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供应。

2.承包单位应做好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进场施工前的场地交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负责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临时及永久路面修复、临水临电费用代缴、土建、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落实海绵城市、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移交、耗水费代缴、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施工过程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必须是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重新绘制的图纸),负责海绵城市、水土保持、树木迁移及保护、消防专项工程、防雷接地、通风风量、环境保护相关等(包括不限于)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和报告编制(评审)、专家论证、相关评估报告、专项检测、验收等,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沟通协调等工作、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供电局办理设计、施工需要的各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咨询送审、申请停送电计划等等,并因应项目需要,****供电局办理用电申请、受电装置变更等一系列必要的手续。相关费用已由承包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承包单位须制**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做好人员安全培训及技术交底,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负责全部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临时及永久路面修复、现状设施查探及地下管线保护、拆除或废除旧管、土建、管道安装施工。承包人应做好各项水务质监在建工地的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行政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围蔽等要求。配合联合运转调试;负责白蚁防治、交通疏解;相关费用已由承包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包含: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具体以经审查的施工图《施工安全生产专篇》及现场实际为准。承包人须对所有危大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工程,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方案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已由承包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中,不再单独计取。

(四)开工前准备:1.根据设备的功率、电压、额定电流等参数要求,做好设备选型及报审。2.制定详细施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时间、更换顺序等。3.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施工设备。4.准备必要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由专业电工进行停、送电操作,确保所有相关设备和线路完全停电。5.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供电问题。6.开工**行安全交底。

(五)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建规范〔2019〕2号),承包人应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如深基坑工程等,组织专家评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行支付。

(六)如有其他需要专项论证的,由承包人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组织专家评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行支付。

(七)改造过程中:

可能对厂站的正常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应提前做好解决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充分利用客观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在尽量减小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八)后期工作

1.完工验收

(1)验收准备:在施工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准备,确保所有施工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质量保修服务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现场检查:对配电房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安装、布线、接地系统等,确保所有施工内容符合验收标准。

(3)功能测试:进行设备功能测试,确保所有设备运行正常,满足使用要求。

(4)文档审核:审核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档,包括施工日志、测试报告、验收记录等,确保文档齐全、准确。

2.设备维护与培训

(1)维护计划制定:根据新设备的特点,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包括定期检查、清洁、维修等。

(2)维护人员培训:对设备维护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新设备的维护方法和操作规程。

(3)备品备件管理: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能够及时供应。

3.安全评估与优化

(1)安全评估:对配电房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优化建议:根据安全评估结果,提出优化建议,进一步提高配电房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环境恢复与清理

(1)现场清理: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彻底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无遗留物。

(2)环境恢复:恢复施工区域的原貌,包括地面、墙面等,确保施工区域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5.后续跟踪与服务

施工完成后,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6.档案管理

(1)档案整理: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档、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档案保管: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保密,便于今后查阅和使用。

(九)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十)其他要求

南洲水厂臭氧-活性炭系统更新改造工程须提供旧活性炭滤料的无害化处置,并出具旧炭去向证明。清运旧滤料(石英砂滤料及石英砂滤料承托层)并妥善处理,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市****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市****总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编制单位)。

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2.1工程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需提供)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自2021年1月1日(近5年)至今担任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1)如为**人士,则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类似工程是指采用的资质类别与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资质类别相同的给水工程。

3)业绩种类包含:设计或勘察设计或监理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设计或监理或施工业绩;

4)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时间为准;施工总承包或监理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对应业绩种类合同、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等信息。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担任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相关信息的其他资料。

6)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

7)类似业绩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3.5.2 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如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同时能满足本招标公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允许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担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3 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注:若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专业人士,则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本招标项目对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4 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资格要求:

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

①综合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②机械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类)。

(注:专职安全员数量****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文的规定))

3.5.5 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锁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3.5.6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对应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6年8月或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标书代写

3.5.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主办**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满足其所承担工作所需的本公告规定的相应资质。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标书代写

3.9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3〕1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与投标的名单。

3.10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4.1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6年10月 1日至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标书代写

5.3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标书代写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5.5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司****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人应****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ywtb.****.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对应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标书代写

9. 资格审查方式

9.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9.2资格审查****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10. 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10.2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五十四条,对于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合格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0.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合格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投标人和合格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和合格中标候选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投标人和合格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2.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0-****9014

招标代理机构:****(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徐永沛、黄**、唐苏辉、吴天晖、徐茂盛、宋晋刚

联系电话:139****2933.(徐工)、159****7102(黄工)

招标监督机构:**市****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1061

地址:**市**区瘦狗岭路555号9楼

2026年 10 月 1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合格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标书代写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我方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保障部关于修改的通知》建市〔2022〕59号、《****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6〕508号)、《****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6〕3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建设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银行名录的通知》(穗建筑〔2022〕1号)、《****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征集**市建设领域工人****银行的通知》(穗建筑〔2021〕673号)、《****水务局转发**市根治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的通知》(穗水投收字〔2020〕5031号)、《**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2023〕1号)、《****建设局 ****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穗建筑〔2024〕263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团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工人工资保证金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不视为投标人违反第八章 否决性条款汇总第二点(7)规定的弄虚作假。)

八、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一、本公司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建筑业结对帮扶等活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参照执行)。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如为联合体,“声明企业”位置要求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位置要求联合体各方共同签字,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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