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书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凡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磋商。
五、磋商供应商条件:
1.磋商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磋商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磋商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
4.磋商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磋商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4日下午17:30时截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浦西万达A座写字楼1309
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
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至****获取磋商文件。逾期或未获取磋商文件的,其磋商资格将被拒绝。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5:00(**时间),实质性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八、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0日15:00(**时间)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市**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7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开标室标书代写
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采购信息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二、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市梅岭街道**路 120号
联系人:陈文龙
联系电话:158****212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浦西万达A座写字楼1309
联系人:陈安容
联系电话:152****8069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磋商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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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