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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
地点:**市**区产宸数智大厦华西路255号等及2号楼1001-1005室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成立于2014年8月8日,护理院租用**市**区产宸数智大厦华西路255号等及2号楼1001-1005室投资实施******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设住院床位300张,开设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限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限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2025年6月,护理院委托****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6月30****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杭环拱评批(2025)13号)。
本项目于2025年7月8日开工建设,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于2025年12月30日阶段性竣工,项目调试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食堂工程暂未完工,暂未投入使用,其余主要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条件。本项目食堂工程不纳入本次先行验收范围。公示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