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补遗书
(编号01号)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现将海洋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有关事项进行补遗,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26年10月9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补遗内容如下:加急标书代写
一、施工图纸补充
补充上传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设计说明》、《厂区道路搅拌桩平面布置图》施工图纸,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
二、技术规格书补充
(一)碎石桩及预制管桩施工顺序
考虑本项目8#~12#楼采用振动沉管碎石桩,属于挤土桩,按照规范要求“当沉桩有挤土效应时,应考虑对邻近桩、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不利影响”,本招标明确:应先行施工同区域内软基处理桩,后施工UHC桩。若因施工顺序倒置,发生挤土效应导致的UHC桩位偏移、邻近管桩上浮等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问题造成的额外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二)预制管桩施工及质量要求
1、桩身垂直度检查
施工过程中应对桩身垂直度进行检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检查第一节桩定位时的垂直度:当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时,方可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抽检桩身垂直度。
(3)送桩前,应对桩身垂直度进行检查。
(4)管桩基础承台施工前,应对工程桩桩身垂直度进行检查,垂直度偏差应为士1%。
2、施工记录审核
施工记录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审核:
(1)当配置施工自动记录仪时,应对自动记录仪的工作状态、所记录的各种施工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判定。
(2)当采用人工记录时,应对作业班组所安排专人记录的内容进行检查。
(3)工程桩施工完成后,施工记录应经旁站监理人员签名确认,方可作为施工记录。
(三)预制管桩检测项目及频率
1、桩长检测:
桩长检测专项应遵守厦建质安【2020】74号文《关于加强建筑基桩验收检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暂行)》中的相关规定。
检测方法:采取孔内摄像法或采取磁测井法检测基桩配筋长度以验证桩长;检测数量为基桩总数的0.5%,不应少于3根且不多于10根。
2、桩身完整性检测:
(1)应全数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
(2)根据闽建建【2024】9号文,有接头的预制桩,还应采用低应变法之外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检测数量不得少于有接头预制桩总数的 20%,且不少于 10 根。
(3)桩基工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桩身完整性检测不得仅采用低应变法,且采用低应变法之外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的桩数量不得少于桩身完整性检测总数的1/3;当只能采用高应变法时,检测数量不得少于桩身完整性检测总数的1/6且不少于5根:①3节及以上的预制桩;②桩长超过40m;③低应变法检测桩底反射不明显的桩。
3、单桩竖向抗压(抗拔)承载力及单桩水平承载力静载试验:
(1)承压桩、抗拔桩及桩顶承担水平力的工程桩均应进行单桩静载试验检测,单项的检测数量为:不少于同一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第3.3.4条的桩基工程应采用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
招标人: 海洋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评定分离”)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市**区金海街道**路海洋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评定分离”)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李海涛
电 话: 180****7331
邮 箱: ****@qq.com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