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吨/年聚酰胺回收氨化单元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1000吨/年聚酰胺回收氨化单元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地址:**绿色****开发区(**片区)
(4)项目概要: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00m2,位于********基地验证车间,不另新增用地,主要建设聚酰胺回收氨化单元(己内酰胺氨化单元),安装反应器、汽化器、冷却器、多级精馏塔、分离器、吸收塔等设施,包括原料、产品中间存储,氨化反应系统,分离精制系统,自控系统等,并配套安装安全、环保等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实现年产1000t/a氨基己腈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绿色****开发区(**片区)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1****99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市******园区标准化厂房四期5栋3层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88****0860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下文附件。或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