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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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越**桂樾风华府25套房屋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33.84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总约2518.72平方米 ,每套面积详见房屋租赁清单。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10-0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10-21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越**桂樾风华府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丁先生|联系电话:057****9169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详见房屋租赁清单。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竞买方在报名时上传经出租方盖章确认及本方签字或盖章的《实地勘察证明》,确认其对本次实际出租标的范围和内容(包括面积等)进行了核对且予以确认,并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确认出租方已履行告知义务,竞买方已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现状。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房屋简装装修,由出租方完成阳台地面铺装后交付,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余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8787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北路148号交通大厦5楼501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3.84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33.84万元/年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住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押金:57000元,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帐号:121********00233713,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打入到****账户(户名:****,帐号:121********00233713,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之后每期提前15天收取。 3.租赁用途为住宅。承租人可进行分租,但分租房屋的租期不得超过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截止日;分租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年一付。分租合同可删去租金等敏感信息后至出租方备案,分租情况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告知出租方。承租****社区、派出所备案工作。租期届满不再续租的,承租方须自行完成房屋腾退工作,或将承租客户移交出租方。 4.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双方开展设施设备验收、移交,水电燃气户号交接等相关工作,期间因调试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由承租人承担,交接期房屋内发生的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具体租期起始日待双方完成房屋内设施设备验收移交、出租房屋场地交验确认书签订后,以出租方发送的交房通知书为准。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期到期前,如承租人有续租需求的,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出租方,租期最多可续签3年,具体续租年限经双方协商确定,续租周期内,首年租金较第五年租金递增1.5%,之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 1.5%。 5.租金包含房屋物业费及25个配套车位,车位物业费(60元/个/月)由承租人自****公司。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调换使用或抵押。 8.水、电、燃气在租赁期间交由承租人自行管理。 9.除不可抗力外,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承租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出租方安排房屋业主方完整承接本合同项下出租方剩余全部合同权利义务。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且承租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承租方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同时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承租方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决定是否投入软装;若需投入硬装,承租方应事先编制硬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范围、用材标准、施工图纸、工期计划、预算等),报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承租方实施装修前,应向小区物业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并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约及相关装修管理制度,接受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因承租方装修施工对公共设施或相邻房屋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硬装投入因附着于房屋,自投入之日起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保留对硬装拆除的决定权,租期结束后,因出租方经营需要认为有必要拆除,承租方需根据出租方要求执行,拆除部分归承租方处置。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缴纳的全部押金用于拆除工作。 11.承租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2.桂樾风华府小区阳台封包需根据小区意见征询公示要求(含颜色、材质、样式等)进行封窗,具体情况可咨询物业。 13.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国有企业适用) |
| 租期 |
五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6.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公司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绍****公司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绍****公司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4个周期数延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选择动态报价的为: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4.(1)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进入延牌期;延牌期即时摘牌、即时成交。(2)期间征集合格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3)承租方确认标准:以完成标的意向登记为准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丁先生 |
电话 |
057****9169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9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附件(6)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4.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2.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5.房屋租赁合同.docx下载预览
6.房屋清单.xls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