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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市**枢纽饮用水水源地
建设及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察
在汉江和东荆河河道管理范围内
进行地质钻孔的行政许可决定
****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启动**市**枢纽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及管网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现就**市**枢纽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及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察在汉江和东荆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地质钻孔批复如下。
一、****公司****设计院在汉**堤**段对应汉右堤桩号256+965~257+430和东荆河大堤对应堤防桩号荆左000+705~000+885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地质勘探,共布置钻孔38个。此外,河道保护范围内布置26个。
汉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布置钻孔31个,孔径36毫米~110毫米,孔深约10米~30米,均位于右岸堤外,距堤外脚约186米~1585米。此外,汉**堤堤防保护范围布置钻孔23个,对应汉右堤桩号257+392以及220+132~229+850,孔径110毫米,孔深约10米~30米,均位于右岸堤内,距内堤约32米~453米。
东荆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布置钻孔7个,孔径36毫米,孔深约25米~30米,均位于左岸堤外,距堤外脚约81米~583米。此外,东荆河干堤堤防保护范围布置钻孔3个,对应堤防桩号荆左000+487~000+535,孔径110毫米,孔深约10米~30米,均位于左岸堤内,距内堤约47米~334米。
二、开展地质钻孔活动涉及其他部门的,你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同意。活动期间,你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水**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三、地质勘探须按上报孔位规范施钻,不得随意变更。钻孔封孔必须严格执行《河道管理范围钻孔封孔技术规程》(DB42/T1833-2022)。
四、地质勘探应在非汛期(4月30日前或10月15日后)实施。施钻前,建设及勘探****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设立明显的永久性标志,****管理部门移交施钻及封孔回填记录等资料。若因勘探诱发险情,建设及勘探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建设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负责人王辉、技术负责人朱晓奕和勘****设计院行政负责人席华武、技术负责人王军威负责按批复要求组织实施。****管理局****分局姚精奎负责有关防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堤防管理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和勘探单位做好钻孔封堵回填工作。对工作不力或不到位,造成损失或堤防出险的,按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水利厅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