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市**区**镇松树村10组87.69亩土地经营权 | 标的编号 | ****01 |
| 标的类型 | 耕地 | 坐落 | **市**区**镇松树村10组 |
| 流转面积 | 87.69 | 单位 | 亩 |
| 清查核实编码 | 无 | ||
| 转出用途 | 粮油、蔬菜种植及其他经济作物种植 | 产权证编号 | |
| 土地性质 | 地块形状 | ||
| 地块形状描述 | |||
| 序 | 名称 | 数量 | 权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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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为规范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通知》 、《**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受****(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将 87.69亩 土地经营权委托****(以下简称“交易机构”)挂牌流转。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流转标的信息
(一)标的名称:松树村10组87.69亩土地
(二)标的面积:87.69亩(田面积为32.01亩,潮土面积为24.19亩,潮土面积为4.27亩,二台土面积为16.76亩,林地面积为10.46亩)
(三)地址:**市**区**镇松树村10 组
(四)配套设施:100m3 蓄水池 1 座、200m3 蓄水池 1 座
二、挂牌流转条件
(一)流转期限:5 年
(二)流转挂牌底价:田(水旱两用田)700元/亩/年、潮土(自留地)600元/亩/年、二台土(林地)500元/亩/年
(三)管理费:按50元/亩/年标准缴纳至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履约保证金: 5000 元
(五)租金支付方式:押一年付一年租金
(六)标的以现状流转,报名人自行踏勘并对瑕疵负责。
(七)标的出租期间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标的上违规搭建,因承租方自行搭建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八)标的流转期间导致农户和周边环境污染,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合同到期后受让方不再续约,应将土地恢复原状。
三、标的流转用途限制
(一)粮油、蔬菜种植及其他经济作物种植。
(二)符合国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要求及**镇农业产业规划要求。
四、招租的方式:
(一)挂牌期:标的挂牌处置期限为12个月,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小周期,无人报名项目自动滚动挂牌(说明:挂牌期即为报名期)。
(二)挂牌竞价说明
1、挂牌竞价:报名人从挂牌底价开始报价,以高价者得;如无人报名或无人报价,该项目流标,在网络竞价结束后自动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循环开启报名(遇节法定假日除外)。
2、竞价规则:本次挂牌竞价采取正向阶梯竞价方式,竞价时间6小时。【注:竞价结束前1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顺延1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1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首次公告报名从2026年10月8日9时00分后至2026年10月13日16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网站名称:报名网站名称:**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nccq/),先在网站注册账号,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
六、报名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报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不接受委托报名、不接受联合参与报名。
(三)具备《**市**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指导意见》****农办〔2024〕31号的要求,提供对应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及附件。
七、资格审核
(一)挂牌期内,报名人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
(二)报名咨询:王老师 028-****6169 173****7657
八、报名保证金及处理方式
(一)保证金: 300 元;
(二)缴纳时间:项目挂牌报名期内(建议项目挂牌截止前30分钟完成保证金缴纳)。
(三)保证金账号:报名人通过报名审核后,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保证金虚拟账号,不同的项目生成虚拟账号不同。
(四)保证金应使用网银转账、扫码支付的方式缴纳,挂牌期最后一天请勿使用扫码缴纳交易保证金,扫码支付会出现延时到账,容易出现报名不成功。
(五)保证金结算:
1、 未中标报名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2、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退还条件:
(1) 按照成交通知书上面规定的时间与出让方(镇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上传交易系统;
(2) 按照合同支付租金;
(3) 按照《**市**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指导意见》****农办〔2024〕31号通知完成土地流转备案;
(4) 按照项目流转公告交纳服务费或交易平台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六)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报名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交易机构产生损失的;
2、报名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报名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报名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报名人被确认竞买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流程的;
6、报名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资格或拒绝按照本公告条件签署《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等文件的;
7、报名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报名人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承租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10、承租方没有按照《**市**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指导意见》****农办〔2024〕31号通知完成土地流转备案;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的情形。
九、土地流转备案要求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承租方)严格按****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指导意见》****农办〔2024〕31号的通知进行备案(附件备案通知及附表)。
十、项目特别告知事项
(一)土地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充分给与农户清除附着物);
(二)报名人参加竞价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流转期内遇自然灾害承包年限不得**;
(四)出让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申请中止或撤回项目。
附件:《**市**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指导意见》****农办〔2024〕31号通知
**农交所纪检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28-****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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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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