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陵水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期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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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服务局拟对陵水县固体废弃物**化利用二期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县固体废弃物**化利用二期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陵水黎****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审批室(二)

邮编:5724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陵水县固体废弃物**化利用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县****委员会陵水县固体废弃物**化利用项目西侧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356.84㎡(折合30.54亩),年产30万吨再生沥青混合料。主要建设有1栋地上1层厂房料仓、1栋地上3层/地下1层综合楼、2座LNG(液化天然气)低温储罐(1个50m3主罐+1个20m3备用罐)等其他室外配套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政策,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环保对策、措施,并保证有关环保装置的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可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上来说,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符、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相符、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与《**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和《**省**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相符;符合当地用地规划、符合《**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五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规划(美丽**建设“十五五”规划》、《**省“十五五”再生**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2-2026)、《**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筑垃圾**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省建筑垃圾**化利用技术标准》(DB J 46-055-2020)、《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建材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清洁生产水平: 无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环综合〔2024〕62号)中“8.优化总量指标管理。健全总量指标配置机制,优化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监督管理。在严格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对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理。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7吨/年小于0.1吨,因此,本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理。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19吨/年,大于0.1吨,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分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根据《2025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县2025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4μg/m3、6μg/m3、22μg/m3、10μg/m3;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0.6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24μ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中过渡阶段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属于达标区。 特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苯并[a]芘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陵水河**大桥监测断面结果达到II类水质,满足III类水质目标管控要求。 点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土壤环境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的筛选值要求。
环境风险控制: ①LNG(液化天然气)储罐区设150m2围堰(有效容积≥50m3),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与紧急切断阀联动,配备防雷防静电及消防器材,定期巡检,储罐定期检验,配备低温防护装备;②导热油系统设围堰(有效容积≥10m3),地面重点防渗(≤1.0×10cm/s),安装压力、温度报警及泄漏自动切断装置,配备灭火器、消防沙、吸油毡等应急物资;③沥青储罐区设不燃烧实体围堰(11m×10m,有效容积≥43.5m3),地面重点防渗,设超温/高液位联锁报警及自动切断加热电源,储罐呼吸及卸料废气负压收集净化,配备耐高温防护装备及专用清理工具;④危险废物贮存间按GB 18597-2023重点防渗(≤1.0×101cm/s),分区存放设托盘及导流槽,建立台账每日巡检;⑤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80m3),各围堰与事故池连通,厂区雨污分流,雨水排放口设切换阀门,确保事故废水截留于厂内;⑥苯并[a]芘专项防控:沥青加热及保温温度控制在150~170℃区间;RAP干燥、拌锅搅拌、沥青储罐呼吸及成品仓卸料废气密闭负压收集;DA002、DA003治理设施定期维护,布袋及时更换、活性炭及时更换、喷淋水量稳定;废气治理设施设置工艺联锁,故障时自动联锁停产;非正常排放时开展应急监测;厂区分区防渗,并对下风向土壤开展苯并[a]芘跟踪监测;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公众参与意见: 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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