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115****审批局)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 编:074000
序号
项目名称(报告全本)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吨丙纶丝生产项目
**市
****
******公司
2026年10月8日
利用现有厂房(4层,486m2),购置设备26台,其中纺丝机10台、搅拌机9台、空压机6台、组件预热炉1台,建成后年产500吨丙纶丝。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主要是丙纶丝的熔融-纺丝-卷绕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在风冷通道末端设置集气罩,风冷通**侧设置密闭间,顶部安装集气罩实现二次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采用1套静电油雾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有机化工行业排放限值。
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企业仅占用一座车间,企业边界即为生产车间边界,厂界(即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厂房外监控点限值要求。同时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进行无组织管控。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其修改单。
2、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盥洗污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少,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职工上厕所依托周边公共旱厕。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喷丝板(含组件)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喷丝板(含组件)由厂家定期回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纺丝油桶、废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