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均溪****基地(三期)项目-配套附属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均溪****基地(三期)项目-配套附属工程
2. 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91210(含暂列金额2813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30164(k=8%)(含暂列金额28135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3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均溪****基地(三期)项目-配套附属工程 |
1 |
730164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质条件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资格承诺函 |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投标现场需携带的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代表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26年10月09 日至2026年10 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县河滨东路129号503室 )获取。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日 19日下午15:00(**时间)前送达****(**县河滨东路129号503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 10月19日下午15:00(**时间),****(**县河滨东路129号503室 )。标书代写
8.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发布。
9.采购人:****
地址:**县均溪镇**中路156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0****1587
10.代理机构:****
地址:**县河滨东路129号503室
电话:157****2931
联系人:余女士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
附1: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上**支行; |
| 银行账号:350********70000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