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分局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10-09 09:30 | |
| 《****年产25万台汽车内外饰件及装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分局拟批准《****年产25万台汽车内外饰件及装配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电话 | 0556-****596 | 传真 | 0556-****575 |
| 地址 | **县数据****管理局 | 邮编 | 246121 |
| 项目名称 | ****年产25万台汽车内外饰件及装配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安****工业园石牌大道东30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编制主持人 | 金*202********000000012(******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办公用房、配套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建筑面积约18662.68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汽车内外饰件25万台。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NMHC、甲苯、丙烯腈、苯乙烯、苯系物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要求,乙苯、1,3-丁二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NMHC、甲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5 企业边界VOCs排放限值”,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4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 | ||
|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抛光废水和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抛光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和冷却水排水一起经污水管道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河,最终进入高河大河。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达标排放是可行的。所以项目****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至**河,最终排放至高河大河,对**河及高河大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 |||
| 三、噪声:厂房屏蔽,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经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定期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及离型纸、沉渣、废纤维滤布、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及职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及离型纸、沉渣、废纤维滤布收集后暂存一般****回收部门;食堂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收处;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喷淋塔废液、废液压油桶收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要求,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的规定执行。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