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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通贤溪流域生态提质与系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关于通贤溪流域生态提质与系统治理项目的纪要》(〔2026〕95号)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通贤溪流域生态提质与系统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通贤镇。
四、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单元(含林相改造):修复裸露边坡生态27.64公顷,建设生态排水沟、沉沙池等坡面水系设施,林相改造36.99公顷;2.水生态系统修复与水质提升单元:水库及出入库河段清淤60000立方米、建设前置库、生态湿地、生态缓冲带,布设微纳米曝气装置,设置水生植被,改造护岸7公里、生态沟渠2250米;3.农田生态系统功能提升单元:改良农田15.024公顷、田间生态作业道与生物通道复合改造1000米、农田退水生态沟渠2000米,建设灌排沟渠系统,完善农田输配水网络;4.面源污染末端管控单元:铺设污水管网5000米,改建初期径流污染控制、面源截蓄净化池500吨/天1座,配套建设雨水截流沟、格栅井、防渗、收集等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594.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29.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1.24万元,预备费133.8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初步设计等报建手续。
****改革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