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县康养项目民营资本**方公开遴选招商公告》及相关更正公告的
再次更正公告
我集团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了《**市**县康养项目民营资本**方公开遴选招商公告》,并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市**县康养项目民营资本**方公开遴选招商公告〉的更正公告》。
根据项目推进实际需要,现对原招商公告及前次更正公告相关内容进行再次调整,具体如下:
一、删除原公告“二、意向**方资格”第4项内容
删除原公告中:
“ 具备康养、酒店或地产开发相关业绩与运营能力。”
二、调整原公告“三、报名相关”有关内容
(一)删除原公告****交易中心相关表述
删除原公告中:
“本次民营资本**方遴选的信息披露及交易过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省、**市等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进行。意向参与****交易中心完成意向**方登记。”
调整为:
“本次民营资本**方遴选通过公开方式发布招商信息,征集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方。后续**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通过签署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予以明确。”
(二)调整联系人及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82****3598,邮箱:****@qq.com
现调整为: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138****5263,邮箱:****@qq.com
意向**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标书代写
三、调整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原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标书代写
现调整为:2026年10月9日17:30前。
其他说明
本次更正公告已对原招商公告及前次更正公告涉及调整事项进行统一整合。本公告发布后,原《**市**县康养项目民营资本**方公开遴选招商公告》及2026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市**县康养项目民营资本**方公开遴选招商公告〉的更正公告》中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除本公告明确调整的内容外,其他未涉及事项继续按照原招商公告相关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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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