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你单位《******局覃怀派出所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沁公文〔2026〕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派出所工作环境,****机关战斗力,为推进****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原则同意****公司有限公司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
二、该项目选址位于**市东环路与河内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心北侧。
三、该项目占地4763.34㎡(约7.145亩),总建设面积2152㎡,主要包含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及附属用房等功能,****派出所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及后勤保障等多元化功能需求。其中,综合业务楼一栋,建筑面积1407.00㎡,地上三层,局部一层裙房为食堂,与主楼结构相连;户籍办理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70.00㎡,地上一层;接警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60.00㎡,地上一层;办案用房、后勤保障用房一栋,建筑面积415.00㎡,地上一层。此外,配套建设警用训练场600.00㎡,同步完善室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管网工程。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5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五、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六、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八、下阶段,你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相关要求。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