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文化宫至寿宁大道段改线工程(东郊路)

审批
福建-宁德-寿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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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09

项目名称 ****文化宫至**大道段改线工程(东郊路)
建设地点 **省**市**县鳌阳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7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郑立强
联系人 毛贵兰 联系电话 181****6113
项目投资(万元) 1579.53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4-03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路****文化宫北侧现状道路,起点桩号K0 000,路线基本沿现状道路由西向东延伸,利用现状路扩宽,于约K0 580桩号经弯道后道路走向总体改由北向南,并展新线于K0 850桩号与**县待建**路平交,并在K1 120****殡仪馆,终点连接至**大道平面交叉口,终点桩号为K1 310.920,路线全长1.311公里。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敏感路段施工时,应采取围挡措施,土石方工程施工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措施;施工过程要求弃渣运输车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并及时清扫运输路线沿线路面;建晒露天堆场、对裸露的施工区采取压实处理并洒水;装运含尘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加盖苫布,控制车辆运输量;主要施工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对进出道路和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减少扬尘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混凝土路面养护不外排,机械设备冲洗、维修等含油废水需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处理后进入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依托当地现有污水处理方式,不单独外排。施工产生的泥浆循环自然沉淀后运至弃渣场堆放,禁止任何形式的废油进入水体。做好临水路段污染防治措施,临水路段设置拦截措施防止施工材料和土石方料冲刷进入水体,强化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与水体接触,禁止随意丢弃废弃物
固废 环保措施:
废弃土石方回收利用,用于填地。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音设备设施,规范机械设备操作,减少人为噪音排放,降低噪声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必要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通过道路两侧栽树、绿化带建设缓冲带进行隔音措施、降噪。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做好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合理设置施工三场位置,减少对林地、耕地的影响。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禁止乱砍乱伐,施工过程减少植被破坏,及时还耕。施工完毕后通过对公路两边进行一定的绿化建设,适当地恢复植被覆盖度,对于施工三场,通过水土保持措施局部恢复和重建其植物多样性和植被覆盖度。
承诺:**** 郑立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郑立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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