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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沙头镇渠口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批后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09 | |||||||||||||
| 规划项目名称:**县沙头镇渠口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 规划审批时间:2026年9月17日(永政发〔2026〕61号) 规划编制单位:****研究院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南至石头岸自然村,西至**山,北至霁山,**农田,总用地面积48.12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修编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 三、规划规模 用地规模:本次规划总用地48.1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6.75公顷。 人口规模:至规划期末渠口村常住人口约2040人。 四、用地布局 4.1建设用地 1、居住用地(07) 规划居****基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基地(0703) ****基地主要为现状村民住宅****基地。 (2****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社区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村民休闲活动场所、宗祠等。规划保留并扩建现状文化礼堂,****服务中心;****村委会****中心;将旧电影院场地改造为村民活动场所;保留村内各座宗祠;将局部边角空地规划为小型体育活动场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0801) ****政府驻地。 (2)教育用地(0804) ****幼儿园、****初中,****幼儿园、****中学。 (3)医疗卫生用地(0806)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主****卫生院。 3、商业服务业用地(09) (1)商业用地(0901) 规划将原农机站地块调整为商业用地。 (2)商务金融用地(0902) ****银行服务点。 4、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包括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 (1)公路用地(1202) 规划保留现状县道坦五线,更名为大九线。 (2)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主要为村庄内部道路。 (3)交通场站用地(1207) 规划交通场站用地主要为主要为保留现状3处停车场。 5、公用设施用地(13)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排水用地和环卫用地。 (1)排水用地(1302) 规划保留现状污水处理设施。 (2)环卫用地(1309) 规划保留现状垃圾中转站。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主要为石头岸自然村高压走廊内的防护绿地(1402)。 7、特殊用地(15) 规划特殊用地用地主要包括宗教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 (1)宗教用地(1503) 规划宗教用地主要为保留现状基督教堂、天主堂等。 (2)文物古迹用地(1504)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主要为保留现状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叶氏宗祠。 4.2非建设用地 1、耕地(01) 除少量纳入村庄建设边界作为村庄建设发展用地之外耕地均现状保留。 2、园地(02) 除少量纳入村庄建设边界作为村庄建设发展用地之外园地均现状保留。 3、林地(03) 除少量纳入村庄建设边界作为村庄建设发展用地之外林地均现状保留。 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1)农村道路(0601) 规划农村道路主要为保留村西南侧的田间道路。 (2)设施农用地(0602) 规划设施农用地主要为保留现状1处设施农用地。 5、陆地水域(17) 规划陆地水域包括河流水面和坑塘水面等。 (1)河流水面(1701) 河流水面包括渠口溪、茅狸溪、大溪、石埠、后垟岩脚河道。 (2)坑塘水面 规划坑塘水面主要为保留村内现状2处水塘。 五、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规划 道路等级:本次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等级分为县道和村庄道路,****车行道。 县道现状道路宽度8~10米不等,考虑大九线作为小楠溪流域重要的旅游干道,规划整体按10米控制。 村庄内部道路宽度4~10米不等。 (2)交通场站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3处停车场,分别为位于渠口村西南侧的1处停车场和渠口街南侧的2处停车场。****停车场兼公交站点和农产品临时销售点。 附图: 01、区位图 02、用地规划图(修编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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