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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鲜源冷链物流速冻加工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的澄清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若有前后不一致之处,以下列要求为准: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开标时无须提供书面投标文件,中标后提供 1 正2副,3份书面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3.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代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如下:
费用金额:(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标准的50%收取。
支付时间:中标人缴纳交易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不单独列项,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至********公司(收款信息如下):
名称:********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连****银行****公司新浦支行320********100****9079
上述内容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若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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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