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 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 号)、《****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财金〔2026〕23号)、《****等7部门关于印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财企〔2026〕17号)等文件规定,对**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参加此次遴选。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二、****小组
遴选工作由市农业保险高****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为遴选人,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财政局。
三、公开遴选内容
(一)遴选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参照省级遴选程序,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进行。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省级承保机构范围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且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保险机构。
(三)分包方式
1.本次遴选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开发区、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县共4个包。
2.每包按照乡镇或险种为单位对各子包进行划分,**区和**区4个子包,**和**县5个子包,每个包选定的承保机构不超过子包数目。各保险机构应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承接相对应子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四)保险标的
日****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养殖、林业、渔业、目标收入保险等,包括中央险种以及《****财政厅 ****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完善**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26〕18号)规定的各类地方特色险种。
(五)承保期限
承保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2026年冬小麦投保工作,由本次新遴选确定的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限内险种政策发生调整,仍由中选承保机构承保。
四、遴选人资格条件
(一)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在已公布确定的省级遴选名单之内的承保机构;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各县级分支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服务人员等,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等基本要求;
3.具备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各县级分支机构仅可参与本县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县域参与遴选。经开区、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机构,可以投标**区;
4.承诺采取措施提高承保区域内的保险覆盖面;
5.须为在相应区域注册成立且具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县级分支机构;
6.省级遴选名单内的机构,其市级分支机构可代替县级机构参加市级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的遴选;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9.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接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政策管理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否决事项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等非市县级分支机构申请的;非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代替县级机构参加遴选的;在上一轮遴选服务地区受到监管重大行政处罚的;因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按规定取消遴选资格的。
(三)不接受承保机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遴选。
五、公开遴选程序
****小组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代理****小组委托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遴选活动。
****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承保机构和优先选包顺序,并对遴选名单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遴选结****办公室备案。
(五)印发正式文件公布遴选结果。
(六)县级财政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与公示无异议的县级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六、遴选公告期限及遴选文件领取
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3日;此期间保险承保机构联系代理机构领取遴选文件。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帅
地址:**市**区荟阳路西、望海**东辰双合园二期东沿街
联系方式:186****0097
电子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