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萤石精粉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项目投资:30000万元
(5)施工工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26年10月—2027年3月。
(6)建设地点:本项目位****工业园区综合产业区,甘****公司东侧,建材**侧。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97°57′9.2″,N:39°48′22.3″。
(9)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1条年产10万吨萤石精粉生产线,购置破碎,磨矿,浮选等设备设施,并配套仓库、办公宿舍、安全环保等附属设施。工程占地100360m2。本项目仅为萤石选矿,不涉及矿山开采和尾矿库建设。年产10万吨萤石精粉(氟化钙品位97.0%)。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无组织粉尘:厂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配备洒水车,定期对厂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设置全封闭库房存放萤石原矿,矿石在库房内装卸、贮存;原矿通过装载机上料至给矿机,给矿机上料口位于车间内,并配套洒水抑尘设施;2#生产车间、生产料仓与1#生产车间之间通过廊道密闭输送破碎后的原矿。
有组织废气: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在破碎机和振动筛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并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办公生活区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20m3的成品玻璃钢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设置1座三级循环沉淀水池处理选矿废水,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循环沉淀水池,经絮凝沉淀后回用选矿工序,不外排。(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机、筛分设备、球磨机、各种泵等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采用建筑隔声;与地面之间采用减振装置;风机进风口和排风口设置消声器;水泵采用柔性连接。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尾矿:本项目在厂区西北侧建设5#车间进行尾矿脱水,5#车间北侧设置固废周转池,尾矿脱水后排入固废周转池,****建材厂作为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原料;
除尘灰:破碎、筛分系统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进入球磨工序;
废药剂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废钢球、废衬板、废包装桶:由设备厂家回收;
循环沉淀池污泥:与尾矿一并外售建材企业,作为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原料;
软化水装置废树脂: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回收,不在厂内贮存;
危险废物:在1#生产车间南侧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40m2,选厂产生的废矿物油、实验室产生的废酸、废碱,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均合理处置。因此,工程建设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环境保护制度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年产10万吨萤石精粉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它
链接: https://pan.**.com/s/1N1mJs0kxFRPy59m4mwCuoA,查阅有效期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具体形式:建设单位将在公示贴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通过现场问卷调查征求工作对项目的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门市**区街道铁人路6号商务局办公楼一楼102室
联系人:徐总
七、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蹊环保管家****公司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宝泉西路12号
邮编:7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