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新区****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中心地理坐标:111°58′36.038″,26°26′20.104″)
总投资:21871.15万元 建设期:2027年1月-2027年12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处理厂规模由15000m3/d扩建至45000m3/d,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21896.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泵站等建构 筑物,购置相关污水处理设备;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3553m。污水出水水质为污水出水水质为《****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二级标准和其他污染因子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和《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26)标准。
二、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陈主任 0746-****777
评价机构:**市****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罗总 180****3311
三、公众意见表及报告征求意见稿
查阅地点:****;查阅方式:向****陈主任查阅纸质版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