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龙头庵乡人民政府黑岩洞水库灌区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湖南-怀化-辰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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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民政府****水库灌区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10-0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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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民政府****水库灌区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7512298

法定代表人:王周文

住 所:**市**县龙头庵乡雪峰村

你单位于2026年9月22日向我****水库灌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一条和《**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66号)第五条第三项相关规定,结合《****水库灌区水**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水库灌区位于**县龙头庵乡雪峰村,为已建灌区,****水库,坝址位于沅水一级支流黑岩溪,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6km2,总库容115.8万m3,****水库地表水,辅助水源为沅水地表水;灌区种植结构以水稻(中稻)、油菜、园林草地为主,设计灌溉面积0.30万亩,总灌溉面积 0.2860万亩,灌溉保证率75%,取水工程为主水源坝涵自流引水,辅助水源为水泵提水。

二、取水方案。本项目由主水源和辅助水源组成。主水源:****水库地表水,地理坐标东经 110°20′32.05″,北纬 27°39′3.64″;辅助水源:辅助水源为沅水地表水,取水点位于龙头庵乡雪峰村枫木树脚处,地理坐标东经 110°19′57.004″,北纬 27°39′18.14″,沅水为**西部主要河流,干流水量丰沛,作为干旱季节灌溉补充水源。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年最大取水量144.00万m3/年;取水方式为主水源自流引水,辅助水源水泵提水;退水方式:灌溉回归水经田间排水沟就近排入沅水。

三、 用水节水要求。按照水**论证表结论,本工程综合亩均毛灌溉定额为503m3/亩,灌区水利用系数为0.58。应落实灌区渠道管护、防渗改造等节水措施,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提升用水效率。

四、取水水源水量、水质可靠保障程度,以及水**保护及管理措施。****水库水源水量、水质可满足本灌区灌溉用水需求。节水减污设施与主体工程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应保障黑岩溪下游生态流量,严格按照论证确定的最小下泄流量执行,落实水库调度下泄措施,保障下游河道基本生态用水。****水库集雨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秸秆还田,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水源水质。

五、退水地点、退水量和退水水质要求。本灌区退水为农田灌溉回归水,灌区灌溉用水经田间消耗(作物蒸腾蒸发、土壤蓄存)后,多余水量(灌溉尾水、田间渗漏)经田间排水沟就近排入沅水,不设专门的集中退水口,属分散式退水;退水量随灌溉季节变化,年退水量约36万m3;退水水质执行农业灌溉退水相关管控要求,严禁生产生活废污水排入灌区渠系及沅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不恶化河道水体水质。

六、用水定额有关要求。灌区设计灌溉面积 0.30 万亩,总灌溉面积 0.2860 万亩(耕地有效灌溉面积0.2650 万亩、园林草地等有效灌溉面积 0.0210 万亩),按75%灌溉保证率,中稻净灌溉用水定额 479m3/亩(含泡田用水),油菜灌溉用水定额 79m3/亩;园林草地等按灌溉用水定额 60m3/亩,综合毛灌溉定额约503m3/亩,用水符合《**省用水定额》(DB43/T****025)要求。你单位应切实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制订节水方案,落实节水措施,用好节水技术,提高水**利用率,确保用水指标满足定额要求;节水设施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七、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按要求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定期开展检定或校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计量准确可靠。若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将按照取水设施日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

八、本项目取水主要为灌区农业用水,在保障灌溉供水以及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前提下,对黑岩溪下游河道、沅水及其第三方用水影响较小;工程取水不会对第三方产生不利影响。

九、该项目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申请人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十、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自本决定书批准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本决定书自行失效,应重新进行水**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十一、申请人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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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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