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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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政府公物仓内闲置资产处置(罚没化肥一批)
发布日期:2026-10-09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1.44万元
挂牌日期2026-10-09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10-16 17:00:00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竞价时间2026-10-17 09:00:00 - 2026-10-17 10:00:00
基本信息
| 标****政府公物仓内闲置资产处置(罚没化肥一批) |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
转让底价1.44万元 |
| 资产来源罚没 |
产权隶属区属 |
| 标的性质国有 |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2026-09-04 |
| 评估报告文号济圣资评报字 [2026] 第 052 号评估报告 |
律师事务所 |
| 标的评估值(万元)1.44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披露信息
|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保证金金额0.4万元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
|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标书代写 |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
| ****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审核级别 |
|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6876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163.com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处置资产为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罚没化肥:禾**缘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抽检不合格涉案罚没化肥),单袋净含量40kg,共计120袋,挂牌底价人民币14400元。生产商:大峰产(宜****公司;剂型:硫基型固体粒状,生产日期:2024年09 月15日。经评估机构现场勘查,化肥整体外观基本完好,部分包装袋边角存在挤压褶皱,未见大面积撕裂、肥料外泄、雨水浸泡痕迹,无明显受潮结块、霉变。本次评估仅为外观目视检查,未拆袋检测肥料内部是否变质。资产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2、受让方受让本批罚没化肥后,严禁将该化肥作为合格农资对外销售、严禁流入农资流通市场;严禁将该化肥用于粮食、蔬菜、瓜果等可食用农产品种植。仅限受让方自用,仅可用于绿化苗木、观赏花卉等非食用农作物施用。如受让方违反上述用途约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受让方违反上述用途约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当充分知晓标的现状。转让方提示意向受让方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现场查看标的仍参与报名的,一经报名即视为确认标的实物现状,相关风险责任自负。 4、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标的资产装卸、搬运、运输、仓储、检测、环保处置等全部费用,并承担清运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 5、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76。本次罚没资产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6、资产清单详见******公司济圣资评报字 [2026] 第 052 号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剩余尾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竞买成功后严格遵守标的使用限制,不得对外销售本批化肥,不得将化肥用于粮食、蔬菜、瓜果等可食用农产品种植,仅限用于绿化苗木、观赏花卉等非食用作物。如违反承诺,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