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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承包意向单位:
**县模环乡湖****中心项目(发包编号:****),原发包文件中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最新一期)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书代写
修改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该资质在(2026年10月5日更新)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包文件中关于此项的要求做同步修改,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发包文件执行,各承包意向单位在发包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标书代写
发包人:**县模环乡湖塘殿村集体经济组织
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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