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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电站工程征收集体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拟征收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社区岸口一、****小组、****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合计0.3381公顷(5.0715亩),具体以项目勘测定界范围为准(详见附件)。
三、拟征收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用途
(一)项目名称:******水电站工程。
(二)项目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征地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拟征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同步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请相关单
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收土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被征收土地****委员会、****小组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社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财政、农业农村、林业、人力**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五、公告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着物,违反规定实施的,征地时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水电站工程用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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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