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公示关于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及群科镇、牙什尕镇44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青海-海东-化隆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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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审批公示:关于**市化隆县群科新区及群科镇、牙什尕镇44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化隆县群科新区及群科镇、牙什尕镇44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227号

联系电话:0972-****03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市化隆县群科新区及群科镇、

牙什尕镇44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

**省**市化隆县牙什尕镇、群科镇和群科新区

****服务中心

**青鑫环保技术

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化隆县牙什尕镇、群科镇和群科新区,项目总投资7556.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DN710mm引水管820m;**输水管31254m,蓄水池引水管15589m,2000T高位蓄水池1座;修建各类阀门井128座;改建长1635m隧洞1座;管道交叉防洪堤拆除恢复120m;修建跨河道防冲潜坝508m,管道防护墙192m;安装自动化监测设备44套(流量及压力计、液位仪)。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卫生设施妥善处置;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严禁现场冲洗施工机械和车辆;严禁在河流堤岸区域开展机械加油、油品储罐存放等作业,严防施工洒落机油等污染物入河;施工结束后,及时彻底清理河道内遗留施工废料,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整洁。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使用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落实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限速行驶等管控要求;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局,优化施工时段和作业方式,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施工设备和车辆,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防范二次污染;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管道防护墙修建、防洪堤边坡回填及场地平整;废土石、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严禁违规填埋、随意倾倒,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整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边界,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最大限度压缩临时用地规模,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生态扰动范围控制在环评及批复允许范围内;涉水工程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减少对河道生态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施工扰动区域开展生态修复,确保修复区域植被覆盖度、生态风貌与周边原生环境基本一致。

报告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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