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台水平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受理时间 | 2026年9月18日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台水平仪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市**区**街道景业路1号骏达产业园A15幢101 |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规模(内容) | 本项目用地面积855平方米,主要从事水平仪的生产,投产后年生产水平仪100万台。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投料、破碎工序颗粒物,注塑工序有机废气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投料、破碎工序操作过程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开盖时少量粉尘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注塑机设置在单层密闭负压区域内作业,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方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达标有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主要环保措施:原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主要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205
传 真:0758-****1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