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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X107阿莲路(阿尔根至安斗乡段)美丽乡村路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芷青****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本项目位于**州**县四洼乡、各莫乡、安斗乡,起点位于阿尔根,终点止于安斗乡,顺接莲班路,道路改扩建全长10.487km。路基宽度10.0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边坡防护工程以及配套设施等。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县主持召开了**县X107阿莲路(阿尔根至安斗乡段)美丽乡村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30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祁国良 157****611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