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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10-09 |
| 名称: | ****环境局**分局关于拟对****炉渣综合处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10-09 | |
| 主题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炉渣综合处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柳园路5号
邮编:515100
联系电话:0754-****58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炉渣综合处理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金浦梅花白石洋工业区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人民币300万元在**市**区金浦梅花白石洋工业区建设炉渣综合处理改扩建项目。项目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约13333.4平方米。项目改扩建后年分拣预处理炉渣300000吨,年生产环保砂231000吨。项目改扩建后劳动定员30人,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练江;生产废水经“两级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项目炉渣生产线粉尘(上料、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级喷淋水洗+干式过滤+二级UV光解+低温等离子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炉渣臭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对运输扬尘、物料装卸及堆场粉尘等采取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道路硬化、车辆加盖篷布及堆场封闭等综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规划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雾化降尘、废棉纱手套、废过滤袋、金属废料、过滤粉尘及压滤泥饼由合规单位回收处理;未燃尽物料****发电厂处理;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灯管等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