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180 传真:0917—****608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政府****环境局**分局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1 | 锅炉房升级改造项目 | **省**市**县蒲村镇赵家台村老庄组 | **** | **智仁****公司 | 拟投资12万元,于现有锅炉房内进行锅炉改造提升,拆除现有1台2t/h的生物质锅炉,**1台2.5t/h锅炉(醇基燃料专用锅炉),各类配套辅助工程(如软水制备系统、热水循环系统等)利旧或依托现有。 |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低氮燃烧器运行噪声及排风机运行噪声。锅炉在封闭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噪。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烧废气及呼吸废气。燃烧废气经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大呼吸废气经储罐和罐车间的气相平衡系统回收至罐车内;小呼吸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 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桶等。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中相关标准限值,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锅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