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6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陕西-宝鸡-岐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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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0-08 17:2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180 传真:0917—****608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政府****环境局**分局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县蔡家坡镇城乡供水一体化永乐等村管网延伸工程

**省**市**县蔡家坡镇水寨村、**村、三刀岭村、赵家村、永乐村、龚刘村

****

**智仁****公司

拟投资527.68万元,建设2眼应急备用水源井、配电及管理用房、消毒装置以及应急备用水源井至水寨村、**村、三刀岭村、赵家村、永乐村和龚刘村的相应配水管网延伸工程,并配套相应的辅助设施(闸阀井28座)。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及配电、管理房内附属电气设备产生的噪声。潜水泵全部放置机井井内、管理房内设备利用墙体隔声、同时通过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厂界噪声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管沟开挖、土方堆放、物料装卸产生的施工扬尘、钻井、工程机械设备产生的烟尘、运输车辆尾气等;通过设置防风遮挡措施、设置抑尘网、设置围挡、钻井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全覆盖篷布苫盖、定时洒水降尘等措施降尘。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食盐水的反应过程会产生微量氯气等;微量氯气通过设备本体设置的简易排空管路及管理房门窗自然通风扩散,施工期废气执行《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标准要求。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钻井泥浆、施工渣土、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废钻井泥浆排入泥浆池和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沉淀物交由第三方外运处置;施工渣土全部用于输水管道及表层土回填;施工废料可利用的物料分类回收利用;不具备利用条件的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储存,依托就近的村镇垃圾收集和清运系统处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无碘食用盐的废包装物等。收集后依托就近的村镇垃圾收集和清运系统处置。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管道施工废水及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钻井废水上清液回用于现场洒水抑尘;管道施工废水及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现有设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少量设备检修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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