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高原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在高原冰川、冰湖防灾减灾支撑作用,根据《**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76号)《**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24〕322号),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现补充征集一批2027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高原冰川、冰湖防灾减灾领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指南:局地气象与电磁前兆融合驱动的高原冰岩崩智能临灾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二)计划类别: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专项;
(三)支持强度:财政资金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四)实施周期:3年;
(五)研究内容:一是建立卫星气象与卫星电磁协同的冰岩崩/冰(岩)崩前兆感知数据集,获取**典型高风险冰川区气象卫星实时温度、降水、云图等气象数据与电磁监测卫星电离层电磁场数据,建立卫星气象与卫星电磁数据的时空配准与协同处理流程,形成涵盖气象要素、电磁异常、地形背景等多类信息的冰岩崩前兆感知数据集。二是利用低空巡检与卫星前兆协同验证的冰岩崩前兆异常智能识别模型,依托高原型直升机,搭载可见光与热成像装备,实施高风险冰川区开展常态化巡检;使用无人机针对重点隐患区开展精细化巡检,获取冰川表面形变、裂隙扩展及热异常等高分辨率数据;将低空巡检数据与卫星气象及电磁数据协同验证,构建冰岩崩前兆异常智能识别模型。三是形成物理与数据双驱动的冰岩崩临灾预警模型,融合卫星实时气象、卫星电磁监测与低空巡检多源信息,建立结合气象与电磁前兆物理机理的临灾预警模型,输出崩塌发生概率与预警等级,实现灾害发生前数十分钟至数小时的临灾预警。四是开发冰岩崩智能临灾预警原型系统研发与示范验证,研发冰岩崩智能临灾预警原型系统,集成卫星前兆感知、低空巡检协同验证、前兆异常智能识别与临灾预警等功能模块,在**典型高风险冰川区开展示范验证,形成示范技术方案与应用指南。
(六)考核指标:建立高原冰岩崩气象与电磁前兆标准化数据集1套,集成不少于3类数据;突破面向冰岩崩预警的卫星气象及电磁数据协同感知、低空巡检与智能识别、物理与数据双驱动临灾预警等关键技术不少于3项;构建前兆异常智能识别模型与临灾预警模型各1套,异常识别准确率不低于85%,预警提前量不少于20分钟;形成有人机与无人机结合的低空巡检体系,有人机常态化巡检每月不少于2次,无人机精细化巡检每周不少于1次;研发原型系统1套,在**市域开展不少于2个典型高风险冰川区示范验证。形成技术方案或应用指南不少于2项;发表SCI/EI论文不少于3篇;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培养研究生不少于3名;向**市相关行业部门召开不少于1场次的成果转化推介会。
二、申报人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如非项目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项目负责人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长。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申报要求相应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统一以2027年1月1日作为起始期计算),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项目。
(二)申报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负责或参与市、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经历。
(三)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四)鼓励女性科研人员、企业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引进人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条件及要求
面向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重点征集研究**市域内高原冰川、冰湖防灾减灾科技领域具有研发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单位征集项目。
(一)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行业领域黑名单记录,应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二)每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对项目组人员的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技伦理等有关信息进行审查。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不能擅自更改申报单位、申请人和申报内容。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课题)申报书;
1.申报项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或技术难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成果明晰。
2.拟转移转化的成果应产权清晰、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市场化目标及相应指标。
3.产学研融合。鼓励企业独立或联合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
4.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其经费预算中需添加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总经费的60%。
5.现有的科研成果,严禁出现概念、名词更换,重复申报科研项目。
(二)其他材料或证明
1.自筹资金承诺证明。单位出具的承诺证明,应明确自筹资金额度、来源和到位时限等。
2.企业申报项目,需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报告中反映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情况,研发费用占主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3.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应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4.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企业经营许可证;申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
五、受理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受理时间:项目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8:00。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二)项目受理: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申报方式。线上电子版申报项目材料发送至邮箱:****@sina.com,线下****科学技术局****中心,申报书填写格式参照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由项目主管单位或申报单位统一推荐申报,不接受研究人员个人申报。
(三)注意事项:从项目推荐截止之日起到项目立项期间,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与推荐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向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询问项目评审的有关情况。
(四)咨询电话:
立项咨询科室: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
多吉欧珠 136 5957 7557
孙 玉 龙 188 8904 7060
申报受理科室:市科****发展中心
拉 琼 139 8992 3311
龙 华 183 2807 2276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
3.**市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市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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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