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乌海-海勃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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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9日

****环境局

关于2026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9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61

邮 编:016000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

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业烟气超净排放及纳米碳制备成套技术装备一期项目

**区

****

******公司

(1)****工业烟气超净排放及纳米碳制备成套技术装备一期项目;

(2)项目性质:**;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开发区,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06°54′5.70",北纬39°51'26.30",。

(4)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工业烟气碳捕集与超低排放同体化治理及其**综合利用技术成套装备****集团千里****公司焦炉烟气进行深度利用,本项目设备所利****焦化厂3#焦炉烟气,规模为10000m3/h,年生产纳米碳材料1000吨、蒸馏水24000吨、气态保鲜剂6300吨、环保生态基坪7200吨。项目建设烟气利用模块、办公室、仓库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辅设施。。

(5)项目投资:变更项目总投资15309.40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22%。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总人数15人,工作制度为年工作日330天。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生产8小时,每天工作24小时,年生产8000h。

(一)废气

本项目采用XCZHL即选择性催化中和回收法对烟气中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回收,把烟气、反应剂(氢氧化钾)水溶液混合,在纳米陶瓷催化剂滤芯的作用下,在烟气混合溶解器中使烟气中的粉尘沉降,同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与反应剂氢氧化钾进行反应生成相应的盐,从而沉降在混合溶解器与沉降的粉尘一起形成盐类混合液体(脱出物),用于生产环保生态基坪。经本项目成套装备后****焦化厂3#焦炉烟气原有脱硫脱硝装置进一步处理,最终通过3#焦炉烟气原有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和生活****焦化厂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室外噪声包括空压机、风机、泵类等,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主要采取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低噪声措施。首先要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并尽可能远离厂界。对泵、风机等振动较大的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并进行合理布置。空压机等安装消声器。厂界内外种植一定的绿化带,不仅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还有利于美化厂区环境。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纳米陶瓷催化剂、废高温脱氧催化剂、废碳分子筛、破碎品、生活垃圾等。

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纳米陶瓷催化剂(铁锰氧化物催化剂)、废高温脱氧催化剂(铁、钴、镍、钯催化剂)、废碳分子筛等属于一般固废,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回收,不需要设置专门的固废库;破碎品主要成分为环保生态基坪,属于一般固废,直接回用于环保生态基坪生产;****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土壤

①加强对废气治理措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污染物处理效率及达标排放,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的量。

②软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处理站****工业园****处理厂。

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对运输车辆实行密闭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④对厂区土壤裸露区进行硬化,未硬化区进行绿化,绿化区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加大对废气污染物的吸附量,减少最终进入土壤的污染物量,从而减少对土壤的污染。在硬化区和非硬化区之间设置阻水带,防止泄漏的废水通过裸露区土壤下渗。

⑤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区防渗措施参照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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