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市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4日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区内,项目总改造面积约69847平方米,统筹实施基础设施升级、人居环境提质、城市治理增效三大类工程,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更正为:“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区内,项目总改造面积约69847平方米,统筹实施基础设施升级、人居环境提质、城市治理增效三大类工程,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原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3****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3)原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位于**市区内,项目总改造面积约69847平方米,统筹实施基础设施升级、人居环境提质、城市治理增效三大类工程,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更正为: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位于**市区内,项目总改造面积约69847平方米,统筹实施基础设施升级、人居环境提质、城市治理增效三大类工程,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4)原磋商文件中监理服务期:240天。更正为:“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届满为止。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5)原磋商文件中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截止时间:2026年10月 10 日10时00分(**时间);地点:**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7号开标室。更正为:截止时间:2026年10月 19 日10时00分(**时间);地点:**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7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无
名 称:****
地址:**市八所镇**路35号
联系方式:郑工; 0898-****0833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海垦街道海秀中路128****学校8楼802室
联系方式:冯工; 0898-****3203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 0898-****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