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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重****服务中心****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宁民报〔2026〕46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我局2025年10月23日以宁发改字〔2025〕82****服务中心****中心)项目立项。现因项目选址、建设内容等发生较大变更,为了使项目更加符合实际,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我县养老服务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原则同****服务中心****中心)项目。
二、项目名称:****中心****中心)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社区****福利院内。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一栋框架结构五层养老公寓,建筑面积1538.69平方米,拆除原砖砌围墙后**围墙99.03平方米,拆除原有构造物228.13平方米,拆除原破损地面后恢复硬化地面325.0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新增养老床位30床。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以及配套建设围墙,室外道路硬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658.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6.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60万元,预备费59.8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
八、项目立项重新批复后,原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宁发改字〔2025〕82号作废,建设内容、总投资等均按本批复执行。
请据此批复重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上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6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