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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发改管字〔202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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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县**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有效补齐**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优化**排水体系,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 。
四、建设地点:**市**县**片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更新改造雨水主管d600-d1500管道5482米,增设雨水检查井156座、雨水口247座及八字形雨水排出口8座等配套设施。
六、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5759.19万元,其中**工程费4704.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8.03万元,预备费426.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8月11日